
第二天一早,撿破爛的老頭打的110。
我剛泡好方便麵,同事探頭進來:“快,百貨大樓出事了,有人跳了,領導讓你去現場。”
我到的時候,法醫正往黑袋子裏裝人。我沒敢看臉,眼神卻落在腳上那雙半舊的運動鞋上——那是我三年前送他的生日禮物,打折還四百多。他當時嫌貴,試了三回,最後還是收鞋盒裏,說等“重要場合”再穿。
我沒想到,他等的“重要場合”是這一天。
旁邊同事問:“認識?”
我回過神,使勁搖頭:“不認識。”
卻在警戒線外蹲了很久,有人來趕才走。
回報社,編輯催稿。對著電腦坐了十分鐘,最後敲出一行字:
一男子因賭博欠債,於昨日深夜跳樓身亡。
沒提他開了三年的鹵味店,沒提那鍋讓人跨區排隊的老湯,也沒提他離婚後一個人帶大的五歲閨女。
編輯瞄了一眼:“就這?”
我點頭:“嗯,就這。”
那晚推開家門,苗苗抱著她爸送的布娃娃,仰臉問我:“姑姑,爸爸啥時候回來呀?”
我蹲下揉她頭發:“爸爸出遠門了。”
她點點頭,再沒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