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一上午,我請了半天假,去了預約好的律所。
律所在市中心,寫字樓二十三層,前台很漂亮,但收費不漂亮,谘詢費八百塊一小時。
接待我的是個三十五歲左右的女律師,姓陳,短發,說話很快,做事風格利落。
我把手機裏的證據全部給她看:照片、截圖、那張威脅紙條、王桂香兒子出警時的錄音片段。
陳律師看完,推了推眼鏡,問我一個問題:“你想達到什麼目的?”
“讓她停止騷擾,賠錢,而且她兒子不能再包庇。”
“第一點可以,第二點看情況,第三點難。”
陳律師翻開筆記本:“我先跟你說法律上的定性,她往你家門口放垃圾、塞公共區域、在社區群公開誹謗你把她氣出心絞痛,這幾項屬於尋釁滋事和誹謗,民法典第1032條,侵害他人安寧權,第1024條,名譽權。”
“但她沒有直接打人、沒有破門,派出所一般不立案對吧?”
陳律師看了我一眼:“你很懂。”
“我已經做了功課。”
“對,派出所會把這種事定為‘鄰裏糾紛’‘輕微違法’,調解為主,但你的優勢在於三點,第一,她有持續性,不是一次兩次,第二,她偽造了心絞痛的證據,第三,她有兒子在公安係統工作,這一點如果利用得好,反而是她的劣勢。”
“為什麼?”
“因為公職人員親屬利用身份施加不當影響,你可以向督察部門投訴。”
陳律師壓低了一點聲音:“我不是教你搞關係,但規則上你有這個權利。”
我把這句話記下了。
陳律師繼續說:“我的建議是三步走,第一步,發律師函,正式警告,大部分人收到律師函就慫了,第二步,如果無效,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格權侵害禁令申請,這個很快,幾天就能裁定,要求她停止騷擾,第三步,起訴侵權賠償,包括精神損失,你要的證據,基本夠了。”
“律師函多少錢?”
“五百。。”
“好,第二步需要多少時間?”
“快的話,一周內出裁定。”
我付了谘詢費,又轉了五百,讓陳律師立刻起草律師函,她說最遲明天下午送到。
我從律所出來的時候,心情有點複雜。
一方麵,我知道法律是站在我這邊的,另一方麵,我也知道,王桂香這種人不在乎法律,她在乎的是“有沒有吃虧”。
她會把律師函當廢紙嗎?
我正想著這件事,手機震了,是張叔的電話。
“小林,你快回來!”張叔的聲音很急,“304那個女生出事了!”
“怎麼了?”
“王桂香拿刀堵在趙敏門口,趙敏嚇哭了,我攔著呢,你快回來!我怕出事!”
我掛了電話就往地鐵站跑,一邊跑一邊打了110。
“你好,我要報警,某某小區某棟304室,有人持刀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接線員問清地址和情況,說會立刻派警。
地鐵上一分鐘都嫌慢。
我腦子飛速轉著,王桂香怎麼會突然拿刀?昨晚還好好的,今天一早就鬧到這種程度?
生活告訴我,她不是突然發瘋,她是在試探。
她在試探張叔的底線,趙敏的底線,也在試探我的底線。
如果我今天不回去,以後她會對我們三個人各個擊破。
四十分鐘後,我趕到樓下。
電梯太慢,我爬樓梯上去的,爬到三樓,先看到趙敏家的門關著,門口站著張叔,他兩隻手背在身後,看姿勢是握著什麼東西,後來我才知道那是一根鋼管。
王桂香站在趙敏門口,右手果然拿著一把菜刀,刀不大,但足夠傷人。
她的樣子跟我平時見到的撒潑完全不同,這一次她臉上沒有什麼表情,眼睛直直地盯著趙敏的門,她沒有在演,她真的生氣了。
張叔看到我,低聲道:“她敲了半個鐘頭的門,非要趙敏開門,我說你再這樣我報警,她就掏刀了,這不是頭一次,十年前她也拿刀對過別人,那次真砍了一刀,縫了七針。”
我後背一涼。
“你報警了嗎?”
“報了,報過了,還沒到。”
我站在樓梯口,跟王桂香保持三四米的距離。
“王阿姨,把刀放下。”
她轉過頭看我,眼睛裏有一種我從未見過的東西,不是憤怒,是狂躁。
“關你什麼事?!”
“我和趙敏是朋友,你拿刀堵她的門,已經違法了,警察馬上就到。”
“警察?”她笑了一聲,笑得很難聽,“我兒子就是警察!我看哪個警察敢抓我!”
這句話我是真的沒想到,之前隻是聽她說兒子是派出所的,沒想到她能囂張到當著外人麵說這種話。
我沒接話,而是打開手機,開始錄像。
“你在幹什麼?!”她看到了。
“我在記錄現場,你拿刀的樣子,一會兒警察來了也能看到。”
她罵了一句臟話,朝我邁了一步,刀尖對著我,在樓道燈光下閃著冷光。
張叔立刻擋在我前麵。
“王桂香,你不要命了是不是?我當過兵,你砍我一個試試!”
張叔的聲音不大,但是那種從胸腔裏壓出來的低沉聲音,有種不容置疑的分量。
王桂香停了一下。
就在這時候,樓下傳來警笛聲。
她的臉終於變了一下。
她迅速把刀藏到身後,往自己家門口退了兩步。
三分鐘後,民警上來了,來了三個人,帶頭的是個四十多歲的老民警,看到王桂香就皺眉頭。
“王大媽,又是你。”
王桂香立刻換了副麵孔,聲音變得可憐巴巴:“警察同誌,我冤枉啊!這兩個男的欺負我一個老太太,我是拿刀防身啊!”
她說著還擠出幾滴眼淚。
我舉著手機說:“我全程錄像了,是她拿刀堵304的門,我朋友出來製止,她在樓道裏揮刀威脅我們,要不要看?”
老民警看了我一眼,點了點頭,我把錄像給他看,他的表情越來越嚴肅。
“王大媽,跟我去派出所。”
“憑什麼?!我什麼都沒幹!”
“你帶了管製刀具在公共區域威脅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走。”
老民警的手搭在王桂香的胳膊上,她還想掙紮,但力氣不夠,另外兩個民警一左一右把她帶走了。
樓道裏終於安靜了。
趙敏一直沒有開門,但我聽到她在裏麵哭。
張叔拍了拍我的肩膀,沒說話,回了自己屋。
我站在趙敏家門口,輕輕敲了敲門。
“趙敏,她走了,警察把她帶走了,你還好嗎?”
門開了一條縫,趙敏哭得眼睛紅腫,渾身發抖。
“謝謝你......謝謝你......”她反複說著這句話。
“沒事的,先進去休息,下午我來找你。”
她點點頭,關上了門。
我回到家,坐在沙發上,手還在抖。
不是怕,是腎上腺素退下去之後的虛脫。
我拿起手機,看到社區群裏已經炸了,有人拍到了警察帶王桂香上車的照片。
“303那個瘋婆子被抓了?”
“謝謝老天終於有人治她了。”
“這是第二回了吧?十年前她也鬧過。”
“304的小姑娘太可憐了。”
我沒有在群裏說話。
我給陳律師發了條消息:“王桂香拿刀威脅鄰居,被派出所帶走了,我的律師函還要發嗎?”
陳律師秒回:“發,更有利了,她的行為升級了,你申請的禁令和賠償會更容易通過。”
我想了想,又發了一條:“她兒子會不會幹預?”
陳律師回:“我已經向當地公安督察部門實名反映了情況,你不用擔心。”
我放下手機,長出一口氣。
隔壁的門開著,派出所的人在拍照取證。
我看著那個空蕩蕩的門口,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王桂香會恨死我,她被放出來之後,怎麼辦?
下一波報複,會更狠。
而我必須比她更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