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錚醒來的第一句話就是,“可以辦理出院手續嗎?”
我以為他還會像之前一樣,如被雨水淋濕又找不到家的一隻鹿,可憐兮兮地對我說‘對不起’或者‘謝謝’。
可能覺得我會很不高興,畢竟我強調過不許他對我說這幾個字。
真要說對不起的話,也該是由我說。
盡管他病倒的原因有很多,但替我撐傘、免我淋濕,成了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
更別說謝謝了。
“不可以!謝錚,如果你真的感到特別愧疚的話,那你更應該把病治好,你隻有治好了病,才是真正地不給我家添麻煩。”我很嚴厲,在卷起他褲腳窺視他內心的傷口時決定,我要拯救他。
盡管我自己也覺得像是在喊口號,但為了不讓爸媽操勞分心,作為家裏的一份子,我有權利也有責任幫助謝錚渡過難關。
有喜歡嚼舌根的鄰居說:‘就說祝家逞能,看吧,早說了少管閑事,人要是真死了,麻煩可就大了。’我不想謝錚有事,也不想爸媽有事。
經此一事,我感覺自己長大了。
我原以為,爸媽把謝錚接進家裏住,就像小時候放暑假、寒假,爸媽把我送到外婆家住一樣。
其實,還是不一樣的。
外婆即便沒有義務照顧我,但我們畢竟有血緣關係。
謝錚呐?
毫無血緣,他媽媽還欠我媽媽兩萬塊。
“祝眠......”
“謝錚,高考結束後,你也沒幾天就滿十八了吧?在法律上滿十八周歲的人,是得有可為自己行為負責,我希望你能為自己的所有言行負責。”十八歲,常聽很多人提及,這是人生中最不可複製的最美好的年齡。
起初我一直認為年齡就是個數字,隻要我每天快樂無論十八、二十八,還是七十八,對我都不會有任何影響。
可我還是想錯了。
法律之所以明確規定,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為自己的所有言行負責,是因為成年後,我們不再是每天背著小黃書包、蹲在幼兒園門口等爸媽或哥哥姐姐來接的小孩子,也不再是老師開家長會必須要求家長到場的中學生。
我們長大了。
我們被賦予了很多可以將書本知識運用到實踐中的探索權限。
但如果我知曉,長大了就會失去很多的東西,我寧願裝傻也不願長大。
我以為,我對謝錚說的那句看似激勵、實則想求他誇讚的話,能讓他停止自我內耗。
萬萬沒想到,有天它竟也變成了我與謝錚感情問題中的利劍,插 入了我的心臟。
更想不到,一直媽寶女的我終於有點長大的樣子,卻再也沒有讓爸媽看我懂事的一麵。
謝錚沒有再反駁,答應再住院一天。
周一,爸媽給我們倆請了假,謝錚有病例,而我是不想去見梁明。
我承認,我的確在逃避,但我也不想梁明得瑟。
如果我知道今天會失去雙親,那謝錚醒來的第一句話我絕不會反駁,反而會立刻給他辦理出院手續。
可人生沒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