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七周年紀念日,我從老婆口袋裏發現了一條刻著Y的古董男士項鏈。
還有一封情書和三張飛往島國的機票:
“星野,戀愛七周年快樂。”
“你說你是不婚主義者,我永遠尊重你。”
“有你哥哥和我聯姻應付我爸媽,你不用擔心他們反對。”
落款是我老婆的名字裴若星。
星野,是我親弟弟的名字。
而三張機票上的署名是我老婆和我親生爸媽。
我的腦子嗡地一聲炸開。
怪不得每次林星野回國,爸媽都會找借口把我支開。
怪不得裴若星從來不許我在有林星野的場合和她親密。
原來這七年。
我隻是裴若星用來應付家族催婚的工具。
隻是爸媽保護弟弟免受聯姻之苦的擋箭牌。
我引以為傲的愛情,爸媽誇讚的懂事。
全是一場徹頭徹尾的笑話。
我把項鏈和情書裝進禮盒,留在了客廳的茶幾上。
這個用來遮掩他們愛情的工具人,我不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