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個不成文的規矩:每年春節,妹妹的壓歲錢由爸媽存進教育基金。
而我的,直接轉給奶奶當生活費。
“你住奶奶家裏,不該孝敬下奶奶?”媽媽理所當然地說。
我七歲起就被送到鄉下奶奶家,理由是“城裏房子小住不下”。
可妹妹出生後,他們換了一百四十平的大三居,我還是住在奶奶家。
今年除夕,爸媽破天荒讓我回去過年。
我以為是終於要接我回去了。
進門才發現,妹妹要參加英語演講比賽,需要一個陪練對象。
“你英語不是年級第一嗎?幫你妹練一周。”爸爸頭都沒抬。
妹妹把稿子甩到我麵前:“大哥,你發音太土了,別帶口音行不行。”
媽媽笑著打圓場:“你妹妹小,多擔待一點,畢竟是你親妹妹。”
比賽那天,妹妹拿了區三等獎。
爸媽發朋友圈,九張照片全是妹妹捧獎杯的笑臉。
配文寫的是:【我們全家的小公主。】
我翻遍每一張照片,沒有我。
連陪練那一周熬到淩晨兩點的拍照記錄都沒有。
晚飯桌上媽媽說:“比賽結束了,你明天回奶奶那吧,初八開學正好來得及。”
我放下筷子,平靜地說:“好。”
回到房間,我沒有收拾行李。
我打開手機,給三千公裏外那所全額獎學金寄宿高中,點了確認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