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把我從綁匪手裏救出來後,我成了她的隱形掛件。
她讀金融,我放棄美院跟她報同一所大學。
她打架背處分,我站出來說是我動的手。
她追求刺激又不想過早成家,我就陪她熬夜喝酒,喝出了嚴重的胃病,三次住院。
所有人都說,我上輩子欠了她的。
我也這樣覺得,我這輩子也欠她的。
直到兩家定婚期那天,她牽著一個窮學生站在我麵前。
當眾說婚約作廢。
我讓爸媽把窮學生送出了國。
我以為沒了障礙,她就會回頭。
結果她家和我家斷了所有的生意往來。
她再也沒有看過我一眼。
我爸公司破產,被人堵在醫院病房裏催債。
我跪下來求她念舊情,像抓住最後一根稻草。
她看著我的眼神,像看什麼臟東西。
"你撒謊成性,現在又用這種手段逼我嫁你,惡不惡心?"
"我最後悔的,就是當年把你從綁匪手裏救出來。"
我愣在原地,手還僵在半空中。
我跟在她身後十年。
可在她眼裏,我是如此卑劣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