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殊書房那盞台燈,燈罩燒焦了一角,她用了七年。
我買的智能護眼燈,原封不動擱在儲物間落灰。
我勸過她:“光線太暗傷眼睛,好歹換一盞。”
她把燈罩轉了個方向,焦痕朝牆:“習慣這個亮度了。”
去年搬家,搬運工要拆那盞燈裝箱。
她擋在書桌前,語氣比跟客戶談判還硬。
我趁她出差,想幫她擦燈座上的鏽。
底座的螺絲鬆了,掉出一張疊得極小的便簽紙。
上麵是陌生的瘦金體字:“台燈留給你,考研的每個深夜替我陪著你。”
落款是一個我從沒聽過的名字,日期二零一六年冬。
她的書房,七年來亮著別人留下的光。
而我買的那盞燈,流明再高也照不進她的夜晚。
我把便簽原樣塞回去,螺絲擰緊。
出差那頭她發消息問我家裏一切還好,我回了句“都好”。
然後打開手機,開始看這座城市以外的工作機會。
她守著那盞燒焦的舊燈,我得去找一間屬於自己的、亮堂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