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領完離婚證,我就刷到好兄弟許念的朋友圈——
【八年限定,合情合理合法。】
配圖是他和我前妻的登記照。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三分鐘。
八年?
我和前妻結婚十三年。
也就是說,從婚後第五年起,她一邊叫我老公,一邊叫他寶貝。
我發了瘋地翻許念的朋友圈。
五年前他們一起旅行,夏燃評論:“磕到了。”
八年前他們第一次約會,肖瑤轉發:“美好的開始。”
離婚前一個月,許念還發過他們和共同好友的聚餐照。
這些,我從來沒見過。
他屏蔽了我八年。
所有人也幫他們瞞了我八年。
最惡心的是,他們的紀某日,和我的結婚日是同一天。
我曾經向共同好友抱怨,沈芸從來不過結婚紀某日。
他們說女人不在意這些形式,心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