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了七年“扶貧媳婦”,住漏雨破屋,喂雞種菜,臉比村婦還糙。
老公借著我家關係當上拆遷辦主任,卻把全村人安置完,獨留我和兒子在廢墟裏“以身作則”。
直到名單公示——我家名額被他親手劃給了一個“遠房表姐”。
我踹開他宿舍門,撞見那女人穿著真絲睡衣躺在他床上。他甩我一耳光:“離了我,你娘倆睡馬路去!”
我哭著撥通七年未聯係的電話:“爸,救我。”
當天,三輛軍牌越野衝進鎮政府。
那位肩膀上扛過星星的老人,隻是平靜地拿出一份材料:“舉報李強,以權謀私,生活腐敗。”
當初他跪著求不來的“嶽父”,如今一句話,就能讓他永世不得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