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是一個分享達人,但卻從不發關於我的任何東西。
她說感情是兩個人的事,不需要昭告天下。
我信了,直到同事興奮地把手機懟到我臉前。
“你老婆的小綠書好浪漫啊!”
頁麵上,她用另一個名字,記錄著和她竹馬的日常。
第一篇,是她給他煲的湯,但她從沒給我做過飯。
第二篇,是她淩晨五點排隊給他買的限定麵包,但我讓她帶杯咖啡她都嫌麻煩。
第三篇,是一整麵照片牆,貼滿了他們的合影,但結婚以來她明明一直拒絕我的合照邀請。
配文寫著:
【第1095天,感謝你出現在我的生命裏。】
一千零九十五天,我們結婚剛好三年。
我在工位上從頭翻到尾,總共兩百七十三篇。
我突然笑了,關掉手機,跟主管請了半天假。
然後拿出手機預約了離婚律師。
既然你的分享欲都給了別人,那我就不繼續在你的生活裏當隱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