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考上清北後,我在酒店訂了十八桌升學宴。
說好1888一桌,每桌再加一瓶1499元的茅台。
結賬時,前台卻遞給我一張三十八萬的賬單。
我看著賬單上那一排“三十年陳釀茅台”,愣了兩秒。
“一瓶一萬八?我訂的是1499的飛天茅台,是不是你們的服務員上錯酒了?”
前台服務員卻翻了個白眼:
“林女士,喝之前怎麼沒發現上錯酒了呢?您親戚們喝都喝了,總不能吐出來吧?”
“還是說,您明知道上錯酒,還故意喝了,現在來賴賬?”
他們篤定我當著親戚的麵會忍氣吞聲,乖乖掏錢當這個冤大頭。
我卻冷笑一聲,掏出手機撥通電話:
“我要報警,有人強買強賣,還涉嫌價格欺詐。”
隨後,我又撥通了第二個電話:
“喂,小趙,通知全隊集合,到君悅大酒店大堂來見我。”
我倒要看看,在市監局的眼皮子底下,誰給他們的膽子做這種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