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拿給他去搭配西裝了。
“那是爸留給我的遺物。”我的聲音冷得像冰。
“我知道,借戴一下又不會少塊肉。你別這麼小氣行不行?”
“沈若微,誰允許你動我的東西?”
“賀知珩,你講點道理好不好?你吃我的住我的,我拿你塊表怎麼了?星野現在是在幫我跑業務,他有麵子,也是我沈家有麵子。”
電話那頭傳來沈月瑤的聲音。
“媽媽,我要吃冰激淩!”
“好,媽媽去買。”沈若微對那邊說了一句,然後對著電話不耐煩道,“行了,我這正忙著呢,回去再說。”
電話掛斷了。
我看著黑下去的手機屏幕。
突然覺得有點反胃。
我沒有再打過去。
也沒有歇斯底裏地發短信質問。
我點開朋友圈。
第一條就是許星野十分鐘前發的動態。
照片裏,他坐在遊樂園的長椅上,手腕上戴著那塊古董名表。
陽光下,表盤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配文是:“遲到的結婚紀念日禮物,感謝某個心粗但浪漫的女人。陪娃的一天,痛並快樂著。”
結婚紀念日。
五年前的這個月,是我和沈若微領證的日子。
她把我的傳家寶偷走,當作送給許星野的結婚紀念日禮物。
不僅如此。
我往下滑了滑,看到了許星野前幾天的朋友圈。
“換了新車,安全感滿滿。”配圖是一輛保時捷帕拉梅拉的內飾。
“最近投資的小項目收益不錯,眼光越來越準了。”配圖是一張銀行轉賬截圖。
我退出來,登錄了自己的手機銀行。
我名下有一張卡,是早年我自己存的理財資金,大約有三百萬。
沈若微說幫我打理,密碼她一直知道。
我輸入密碼查詢餘額。
“可用餘額:45.8元。”
我盯著那個數字看了很久。
點開流水明細。
在過去半年裏,這三百萬被分批次,以各種名目轉走。
收款人,全是許星野名下的一家空殼谘詢公司。
她不僅偷了我的手表,還搬空了我的積蓄,去養她的男寵和私生女。
甚至,她還想連我父母留給我的最後兩套房產一起吞掉。
敲骨吸髓,莫過於此。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會衝到遊樂園,當眾撕破他們的臉皮。
或者打電話給賀明舒,哭訴我的遭遇。
但現在,我知道那毫無意義。
賀明舒早就成了她們的幫凶,沈若微更是厚顏無恥到了極點。
在這個世界上,所有本該護著我的人,都在合謀吃我的肉。
我站起身,走到衣帽間。
拉出最大的那隻行李箱。
我隻裝了自己的衣服,幾本書,和我的電腦。
沈若微買給我的那些廉價領帶,便宜的襯衫和外套,我一樣都沒拿。
走過兒童房的時候,我停下腳步。
房間裏堆滿了玩具,牆上貼滿了我給沈月瑤畫的識字卡片。
書桌上放著一個相框,是我和沈月瑤剛來這個家時的合影。
那時候她才三歲,躲在我懷裏叫我“爸爸”。
我走過去,把相框扣倒在桌麵上。
然後拉著行李箱,走向玄關。
我的車鑰匙還放在櫃子上。
那輛車是沈若微的名字,我不打算開。
我用手機叫了一輛網約車。
門關上的那一刻,我沒有回頭。
五年的青春,五年的付出,就當是喂了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