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設了一個局。
放出風聲,說自己中舉後要參加來年春闈,需要閉門苦讀三個月。
然後主動跟母親"和好"。
喝她的湯,吃她的飯,用她送來的筆墨紙硯。
當然——全是做樣子。
湯倒進專門準備的瓶子裏留作證據。
飯菜讓人先試毒。
筆墨從不沾唇。
同時,我請錢先生幫我安排了兩個人。
一個是都察院的書吏,負責在關鍵時刻做見證。
另一個是大理寺的仵作,隨時待命。
萬事俱備。
我隻需要等母親出手。
沒讓我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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