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子裏很安靜。
她的拖鞋整齊地擺在門口,茶幾上還放著半杯涼透了的水。
胃痛得直不起腰,我蹲下身去翻茶幾底下的藥箱找胃藥。
手卻碰到了櫃子最底層隔板夾縫裏一本泛黃的日記本。
日記本摔下,掉落出一張泛黃照片。
照片上的男孩笑顏如花,眉眼竟和林軒有八分相似。
翻到背麵,是顧清瑤娟秀的字跡:
【林威,我終於找到了你弟弟林軒。你走得那麼早,我欠你的偏愛,以後都會加倍補償在他身上。】
林威。
顧清瑤的初戀。
那個死在二十歲花樣年華的男孩。
我如遭雷擊,渾身冰冷地癱坐在地。
原來如此。
難怪她把刻著“餘生是你”的婚戒給了林軒,把廉價的贈品丟給我;
難怪她打破了防備我十年的“不搞辦公室戀情”鐵律,任由別人誤會;
難怪她總是不停地強調“他年紀小”,用年齡來打壓我。
因為她根本就是把林軒當做那個永遠得不到的初戀。
哪怕我陪伴十年,熬壞了胃,也終究等不過她早逝的白月光。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直到窗外的天徹底黑透。
我才站起來,從衣櫃裏拿出行李箱,把屬於自己的東西一件一件疊好放進去。
東西不多。
六年的生活痕跡,一個二十寸的箱子就裝完了。
我最後看了一眼這間屋子,關了燈,帶上門,拖著行李箱走進了電梯。
第二天,我像一台沒有感情的機器,精準地處理著手頭的問題。
顧清瑤似乎沒回家,不知道我搬走了,反倒對我這種“懂事”的狀態很滿意。
她不再動輒冷嘲熱諷,偶爾還會誇我一句:
“沈源,你最近效率不錯,終於有個前輩的樣子了。”
“等過一陣子,晚上跟我回老家吧,我媽想你了,我也有驚喜要給你。”
我沉默不語,隻是加快整理每一份文件,都在為我的離開做準備。
下午項目大會上,顧清瑤站在台上,春風得意地宣布:
“拿下王總的項目,我要特別表揚一個人——林軒!”
全場的目光都集中在林軒身上。
他捂住嘴,手上的粉鑽閃閃發光,嬌羞地走到顧清瑤身邊。
“軒軒雖然是新人,但帶來了很多新鮮的創意。為了獎勵他,我決定提拔他為項目副總監!”
台下掌聲雷動,同事們看著我的眼神充滿了嘲諷和幸災樂禍。
我坐在角落,靜靜看著。
項目是我熬夜做出來的,客戶是我喝到胃出血拿下的,最後功勞全成了林軒的“新鮮創意”。顧清瑤甚至連提都沒提我的名字。
她走到我麵前,語氣難得的溫柔:
“沈源,你安排一下,給軒軒辦個升職派對。”
“場地選好點,別太寒酸。”
“他畢竟是你帶出來的,你也老大不小了,大度點,別讓人家總說你針對新人......”
不等她說完,我站起身。
從包裏抽出早就打印好的辭職信,放在她麵前。
“我要離職了,派對就算了。”
“還有,顧清瑤,十年辦公室戀情我膩了,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