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派出所配合調查出來,我沒有回家,直接打車去了林念家。
我敲了三分鐘的門,門才開了一條縫。
林念穿著真絲睡袍,臉上敷著麵膜,看起來愜意極了。
看到我,她連麵膜都沒摘,語氣冰冷得像陌生人:“你怎麼來了?”
我看著她這副樣子,心一點點沉下去:
“林念,我救了你的命。你為什麼要舉報我?”
她嗤笑一聲,靠在門框上,雙手抱胸:
“我本來是感激你,給了你五千塊辛苦費,誰知道你無證開鎖呀。”
我氣得渾身發抖,“那五千塊是你硬塞給我的!”
“硬塞給你的?!我看你收錢的時候,笑的挺開心啊。沈南橋,無證開鎖,留下案底,這都是你應得的。”
“我還不都是為了救你!”我幾乎是吼出來的,“我要是不去,你現在已經是一具屍體了!”
“夠了!別天天把救命恩人掛嘴邊,”她啐了一口,滿臉嫌惡,“我讓你救我了嗎?是你自己非要破門而入的!我沒告你私闖民宅就已經仁至義盡了!”
說完,她用力關上了門。
“嘭”的一聲巨響,震得樓道裏的聲控燈都亮了。
而我卻仿佛身處黑暗中。
處理結果比我想象的還要狠。
罰款四萬元。
沒收作案工具——我爸留給我的那套開鎖工具。
那是我爸用了一輩子的東西。
他去世前,拉著我的手說:“南橋,這手藝能救人,也能害人。一定要守規矩,不能走歪路。”
現在,它被當成“作案工具”沒收了。
我拿著處罰書回到家,陳凱看了一眼,當場就炸了。
他拿起桌上的玻璃杯狠狠砸在地上,
“沈南橋!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四萬!我們小半年的積蓄!還留有案底!你讓我以後怎麼見人?!”
我看著他,心口陣陣發涼:
“那天是你讓我去救人的。錢也是你非要我收的。現在出事了,你全怪我?”
“我讓你收你就收?我讓你去死你去不去?你知不知道你留了案底——”
我高聲打斷他,“還不都是那段錄音,你為什麼要把我們的對話發給林念。”
陳凱沉默了須臾,指著我的鼻子大罵,“沈、南、橋,你又把自己的錯賴在我身上,告訴你,以後咱們的孩子考公,會受影響!你這是毀了我們整個家!”
孩子......
我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小腹,眼淚瞬間掉了下來。
兩年前,我第一次懷孕。
因為陳凱跟人打架,我大半夜趕去處理,勞累過度導致先兆流產。
躺在手術台上的時候,是林念陪著我。
她握著我的手說:“南橋,別難過,我會一直陪著你。”
陳凱也抱著我說:“對不起,都是我的錯,我一輩子都會疼你的。”
原來,那些溫暖的話,全都是假的。
陳凱當天便跟我冷戰,他睡在客廳,一句話都不跟我說。
我媽看出了不對勁,以為是她的病拖累了我們。
那天晚上,她拉著我的手,哭著說:“南橋,媽的癌症不治了。咱們回家,把錢省下來,你們好好過日子。”
我抱著她,哭得撕心裂肺:“媽,你別胡思亂想,你的病一定會好的。”
第二天,公司的辭退通知發到了我的郵箱。
理由是——員工違反法律法規,嚴重損害公司聲譽。
我收拾東西離開公司的時候,沒有一個同事跟我道別。
他們都像躲瘟疫一樣躲著我。
一周後,陳凱扔給我一份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