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姐臉上的笑僵住了。
“你看一下合同第十七條,合同到期前三個月,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協商不成,租賃關係自動終止,租戶需在合同到期後七日內搬離。”
我從公文包裏抽出那份合同的複印件,翻到第十七條,手指點在那一行字上。
“今天是你合同到期的第三天,你還有四天。”
劉姐的臉白了。
“你、你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我不續約了,你四天之內搬走,鋪麵我要賣出去了。”
整條街炸了。
林姐瞪著我,眼珠子更是要噴火。
“林越你等著!你賣鋪是吧?”
“你把鋪賣了我就天天去你家門口坐著!我看你老婆孩子還能安生過日子!”
我放下合同,轉身離開。
在醫院陪方晴換藥時,手機震了。
老街坊鄰裏群,五百人。
平時最活躍的是幾個退休大媽,發養生文章和拚多多砍價鏈接。
今天不一樣。
劉姐連發了十七條語音。
我沒點開,先看見文字轉譯的前幾條:
“各位街坊鄰居評評理!我家火鍋店開十年了,林越他老婆來我店裏白吃了十年!”
“昨天我收一次鍋底費,五十八塊!她當場翻臉要走!我一著急火鍋翻了燙了她!我道歉沒有?林越不依不饒要把我趕走!還要賣鋪麵!”
“這是要把我們這些老街坊往死裏逼啊!”
語音還在繼續發,一條接一條,每條都在六十秒上限。
群裏的風向一開始是偏向劉姐的。
“林越啊,鄰裏鄰居的,別把事情鬧大。”
“劉姐也不容易,一個人撐個店。”
“十多年了,以和為貴嘛。”
我翻了幾條,看見有人在中間打圓場:
“都別吵了,回頭我請兩家吃頓飯,把事情說開就好了。”
吃飯。
吃頓飯,我老婆腿上六十個水泡就能消?
我沒急著回複。
方晴看見我臉色不對,問怎麼了。
我把手機給她看,她看完眼圈紅了,但沒發火。
“林越,你別在群裏吵,吵不過她的。”
“她那張嘴,死的都能說成活的。”
“我不吵。”
我打開手機相冊,挑了兩張照片。
第一張是方晴的腿。
昨天拍的,水泡還沒處理,密密麻麻一片,有幾個已經破了,滲出黃色的液體。
照片沒打碼,清清楚楚。
第二張是老爺子和劉姐簽的租賃合同。
我專門拍了附加條款那一頁,紅圈標出了關鍵段落。
然後我打了一段話,發在群裏。
“群裏的各位長輩、鄰居,打擾了,我是林越。”
“第一張圖,是我妻子方晴昨天的傷情,醫生說深二度燙傷,住院至少兩周,大概率留疤。”
“第二張圖,是二十年前我爸和劉姐簽的租賃合同附加條款,寫得明明白白劉姐的租金一直比隔壁低三成,因為她當年說‘鍋底免費拉人氣’,十年算下來,她少交的租金超過幾十萬。”
“我不是要翻舊賬,我隻是想說清楚真相。”
“鍋底免費,是她自己的營銷策略,不是她給我家的施舍,也不是專門給我老婆吃白食的。”“我老婆每年在她店裏消費至少三千塊,每一筆錢都轉的清清楚楚。”
“至於掀鍋這件事,我不會在群裏吵,我已經報警了,也請了律師,一切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