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密室盛宴
我蹲在餐桌旁,看著麵前著六具屍體,後背一陣發涼。
六個人,圍坐在一張圓桌旁,靠窗那個位置坐著一個中年男人,身上穿著睡衣,右手還握著一雙筷子,旁邊是一個中年女人,頭微微偏向男人,像是在聽他說什麼。
兩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坐在對麵,一男一女,姿勢親密,像是一對情侶。
還有兩個小孩,一男一女,大約i七八歲的樣子,規規矩矩地坐在椅子上,麵前擺著各自的小碗。
完完整整的一家人,若不是他們的皮膚已經幹癟發黑,眼窩都深深凹陷下去,我甚至會以為這是一頓普通的晚飯。
我站直身體,活動了一下發僵的脖子。
這棟別墅位於城郊,荒廢了至少十年,周圍三公裏內沒有住戶,最近的公路都要走上二十分鐘。
發現這裏的是兩個探險主播,他們翻牆進來,推開餐廳的門,看到這六具屍體,當場嚇尿了一個。
我接到通知的時候,正在處理一樁入室搶劫案。
電話那頭,同事的聲音有些發虛:“宋隊,你得來看看,這事兒......不對勁。”
我當時沒有當回事,畢竟做了十三年刑警,見過的屍體少說也有三位數了,再不對勁的現場,最後都能找到合理的解釋。
但這一次,我站在這個餐廳裏,第一次感到毛骨悚然,一家人死亡的姿勢太正常了,正常得有些詭異。
滿滿一桌子菜,紅燒魚,糖醋排骨,香菇青菜,還有一大碗湯。盤子裏的菜已經腐爛發黑,散發出令人作嘔的酸臭味,但從殘餘的形狀來看,這是一桌很用心的家宴。
法醫老周蹲在屍體旁邊,臉色也很難看,他抬起頭,摘下手套,沉聲道:
“死亡時間至少一周以上,死因......暫時不好判斷。”
“什麼叫不好判斷?”
老周沉默了一下,壓低聲音:“六個人,胃裏空空如也,一點食物殘渣都沒有,但從肌肉猥瑣程度和脫水情況來看,他們在死前至少經曆了五到七天的饑餓過程。”
我的眉頭皺了起來:“桌上就是吃的,難道他們寧願餓死也不肯吃?”
老周看了我一眼,沒有說話,那眼神讓我很不舒服。
老周指了指餐桌:“還有一件事,你數數桌上的碗筷。”
我看過去,餐桌上,擺著七副碗筷。
六副是動過的,筷子架在碗上,骨碟裏有食物的痕跡。
但有一副碗筷,幹幹淨淨,像從未有人動過。
我掃了一眼在場的人,六具屍體,七副碗筷,多的這一副是給誰的?
“會不會是多拿了一副?”我心裏冒出了這樣一個想法,低聲說道。
“但這裏有七把椅子,按道理說這裏該有七個人,但第七把椅子......”老周的語氣裏有種奇怪的猶豫。
我看向第七把椅子,在靠門的位置,空著,正對著餐桌的主位。
那個位置,像是有人在吃飯的時候,隨時能看到門口進來的人。
老周把一個證物袋遞給我:“這是在桌上發現的。”
我接過來打開一看,裏麵是一個木盒子,巴掌大小,做工粗糙,打開後,裏麵是七份泛黃的紙,折得整整齊齊。
我展開最上麵的一份,紙張已經發脆,上麵的字跡歪歪扭扭,像個小孩子寫的,不過經過我仔細一看,那並不是小孩子寫的字,而是成年人的,隻是寫字的人手抖得厲害。
“家庭合約。”
第一行明晃晃地擺著四個大字,下麵有一行小字:“我們是一家人,要永遠在一起。”
再往下,是七條規則:
1.每晚六點,必須準時參加家庭晚宴。
2.爸爸媽媽問話時,必須回答。
3.不要拒絕任何一位家人的好意。
4.家人之間沒有秘密。
5.違背規則的人,會接受家庭懲罰。
6.家庭是最重要的,沒有人可以離開。
7.爸爸,媽媽,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我們是一家人,要永遠在一起。
看完上麵的內容,我的手開始發抖,瞳孔逐漸放大。
隻因為在規則的最下方,簽名處,用鮮紅的印記按著六個血手印。
旁邊分別寫著,爸爸,媽媽,哥哥,姐姐,弟弟,妹妹。
而第七份合約上,寫著的是我得名字——宋明。
後麵還標注了一個稱呼:小七。
我盯著那個名字,盯了很久,大腦裏像有一個塵封的抽屜被硬生生撬開,許多零碎的畫麵湧現出來。
昏暗的走廊上,一雙雙冷漠的眼睛,一個聲音反複說著:“你不聽話,你不是我們家的人。”
那是我七歲的時候。
林家,收養我的林家。
林家發生了重大災難,一家六口全部死亡,唯一的幸存者,是家裏的管家,一個叫福伯的老頭,他供認說,自己得了精神病,產生幻覺,殺了所有人,法院判了他強製醫藥,三年後他死在了精神病院裏。
這個案子,我從未對人提起過。
因為我不想回憶。
我被林家趕出來的時候,隻有七歲,養父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你走吧,別回來了。”
一個月後,他們全死了。
我一直以為那隻是一個巧合。
可現在,我的名字出現在這份詭異的“家庭合約”上。
我猛地站起來,想喊人。
可就在這時,口袋裏的手機響了。
我掏出手機,屏幕上是一個陌生號碼。
接通後,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鐘,然後傳來一個稚嫩的聲音,像是一個小女孩。
“哥哥。”
聽到這個聲音,我得血液瞬間凝固了,呼吸仿佛停滯了一般。
“你遲到了,嘿嘿。”
電話裏傳來輕快的笑聲。
“大家都在等你回家吃飯。”
嘟——
電話掛斷。
我站在原地,渾身僵硬。
老周注意到了我的異常,問道:“宋隊,你沒事吧?”
我想說話,但喉嚨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強忍著靜下心來,低頭看著手機屏幕。
通訊記錄裏,剛才那通來電顯示的號碼,我認識。
那是林家小女兒林可可的手機號。
十年前就已經注銷的手機號。
一種不祥的預感湧上心頭,我抬起頭,看向餐桌。
那具七八歲女孩的屍體,正對著我的方向。
她的頭,不知什麼時候,偏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