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文件的抬頭是《盛源集團薑瀾家庭成員活動軌跡及消費習慣調查報告》。
A4紙,一共十二頁。
第一頁就是我的照片,旁邊標注著我的車牌號、常去的幾家餐廳、健身房,甚至連我每周四下午固定去花店買花的習慣都列得清清楚楚。
第二頁是宋林哲的。
照片、公司地址、上下班時間、常去的商場,包括今天來這家珠寶店,時間精確到了預計14:00—15:30。
第三頁是林晚的。
第四頁......是這家珠寶店的內部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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