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了沈敘川三年,他終於肯娶我這個被找回來的真千金。
可婚禮當天,我卻在休息室門口聽見了沈敘川和我爸媽的交易:
“一會喝交杯酒時,你們給林若的酒裏下點藥。今晚就把人送到裴家去洞房。”
“玩一個月換裴家二十億投資。”
我媽有些猶豫:“裴爭是勞改犯,最喜歡折磨人。林若怕是會被玩壞。”
沈敘川皺眉:
“裴爭點名要林家千金。她不受罪,就是淺語受罪。你們忍心把淺語送到裴家去?”
“一個被勞改犯玩壞的女人......算了,大不了以後我娶她。”
聞言,爸媽沒再阻攔,同意了這筆交易。
我就站在門口,默默聽著。
沒有推開門和他們撕破臉,反倒是若無其事地喝下了那杯酒,被送進了裴家。
一個月後,沈敘川來裴宅接我。
他看著我脖頸上的紅痕,眼底閃過厭惡,卻還是開口:
“跟我回去吧。我不嫌你臟,我娶你。”
我愣了一下,好笑地看著沈敘川:
“你沒收到喜帖嗎?”
“我和裴爭,下周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