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歲,我因重度抑鬱自殺。
到了地府,判官卻不肯收我。
“你陽壽七十八,卻十九歲自絕,說明你做錯過一個重要選擇。”
“我給你六次重來的機會。”
再睜眼,我回到死前一個月。
媽媽剛把我的抗抑鬱藥扔進垃圾桶。
上一世,我哭著求她相信我。
這一次,我什麼都沒說,拿著病曆去了學校,申請住校、按時吃藥、定期複診。
我以為選對了。
三天後,媽媽追到學校,當著所有人的麵哭:
“她精神有問題,會幻想家人虐待她,還有傷人傾向!”
沒人再信我。
一個月後,我依舊死了。
判官沉默許久。
“看來選錯的時間更早。”
“這次,送你回五年前。”
輪回門打開。
我卻沒動。
“判官大人,有沒有一種可能。”
“選錯的,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