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驚弦和我戀愛的第四年告訴我,她老家有個死規矩。
新郎連飲七碗酒不倒才可入族譜。
我酒量差,還有輕微酒精過敏。
第一次去她家,我喝了兩碗就被送進急診。
傅驚弦握著我的手,眼睛都紅了:
“我幫你爭取到了三年,慢慢練,我等你。”
從那之後,我每晚逼自己喝酒,從半杯到三杯到五杯。
小舅子主動幫我調配家鄉同款米酒,兄弟鼓勵我一點點進步。
可三年我去她老家嘗試了七次,每次我都會被送進醫院。
我不甘心,偷偷托人從她老家寄了一壇未開封的合巹酒。
做好心理準備灌了一大口,入口綿甜,像喝米湯。
喝完一整壇,什麼事都沒有。
我遍體生寒,找了私家偵探調查,得到了一個備忘錄。
共享對象有四個人,女友、兄弟、小舅子,還有養弟溫祈安。
備忘錄最後附了條語音,點開是傅驚弦的聲音:
“三年之期馬上到了,我會跟他說族裏不可能再通融。”
“他再怎麼不願也隻能退出,我就帶祈安進門。”
原來,從沒有什麼死規矩。
隻是有三個人,為了讓溫祈安穿上我的喜服,演了三年的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