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管財務出身,對半製執行到骨子裏。
戀愛時我生日想要一塊三千塊的手表,她轉了一千五給我。
“咱倆的事,永遠對半,誰也不虧欠誰,這樣才長久。”
我被這套邏輯說服了五年。
五年裏我們房貸對半、家務對半、連孩子奶粉錢都精確到分。
直到上個月,她的好兄弟宋晨說他創業資金鏈斷了。
飯桌上他隨口提了一句。
我老婆當晚就轉了四十萬過去。
我看著轉賬記錄,以為自己看錯了。
“這錢......從咱們的共同賬戶出的?”
她抬了抬眼鏡,語氣淡然:
“應急而已,朋友有難不幫說不過去。回頭他還。”
我苦笑開口:
“我媽住院那次,我找你借兩萬周轉,你讓我打了欠條。”
她愣了一下,隨即不耐煩起來:
“那能一樣嗎?宋晨是做生意,你媽那是消費。”
我沒再說話。
隻是轉身回房,默默撥通了律師的電話。
既然她這麼喜歡算賬,那接下來這筆賬,我必定會和她算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