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時,我打碎一隻兩塊錢的碗,被罰洗一周冷水衣服“抵債”。
而弟弟砸壞八千塊的鋼琴,爸媽隻心疼他的手有沒有破皮。
我以為隻要自己足夠聽話,總有一天能讓爸媽看到我。
可等我工作,我欠家裏的債反而更多了。
爸媽給我定下規矩,每月必須上交6000塊“食宿費”。
少一百冰箱上鎖,少五百被褥扔陽台。
而弟弟永遠全額免單,還能拿3000塊零花錢。
為了湊錢我加班到暈過去,交完手術費卡裏僅剩一千。
我發病曆求爸爸寬限,他卻冷笑:
“生病也不能破規矩,加上你不做飯的補償費,一共八千。”
我看著他理直氣壯的臉,為自己感到可笑。
我沒有像往常那樣誠惶誠恐地道歉,而是平靜地從口袋裏摸出一枚兩塊錢的硬幣,輕輕放在桌上。
“這是八歲那年,我打碎的那隻碗的錢。我連本帶利,用十幾年的做低伏小還清了。”
我無視他氣急敗壞的咒罵,拖著行李箱跨出了大門。
原來,決定從這場親情裏徹底離席時,連拂過傷口的風都是安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