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證券交易所敲鐘儀式上,我看著相戀六年的女友蕭慕嵐走向發言台。
這六年,為了幫她創業,我熬出了胃出血,喝倒在無數個應酬的酒桌上。
我微笑著等她兌現那句“上市之日就是嫁你之時”的諾言。
可大屏幕上,展示的卻是她與京圈太子爺的結婚證掃描件。
蕭慕嵐對著鏡頭深情款款。
“這百分之六十的股份,是我三年前就送給我合法丈夫的定情信物。”
全場嘩然,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公司的聯合創始人。
我渾身發抖地衝到後台,卻看到蕭慕嵐正溫柔地幫那位太子爺理了理高定大衣的領口。
看到我,她沒有絲毫慌亂,反而遞給我一份《情人保密協議》。
“別用這種眼神看我,我嫁給他是為了利益,但我愛的是你啊。”
“你在商場上太拚命了,不適合做個顧家體貼的丈夫。”
“乖乖簽了字,副總的位置還是你的,我也不介意繼續跟你保持那種見不得光卻很刺激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