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體檢單回到家,我心情無比沉重。
不僅被查出了腎癌。
我們掏空家底買的婚房,今天也正式宣布爛尾了。
房子拿不到,每個月還要還一萬二的房貸。
我正猶豫著怎麼跟妻子開口。
她卻冷著臉,先一步甩給我一份《房屋產權更名協議》。
“房子是你非要買的,現在爛尾了,你自己扛。”
“我可不想被這破房子拖死,把我的名字去掉。”
我愣住了。
下意識看向坐在沙發上的律師發小。
想請他幫忙阻止妻子,商量維權的事。
結果他站起身,直接遞給我一份離婚協議。
“兄弟,簽了吧。”
“你老婆已經懷了我的孩子,你給不了她想要的生活。”
妻子順勢挽住發小的胳膊,滿眼嫌棄地看著我。
“就是,別藏了,我看到你的腎癌體檢單了。”
“要是我得了絕症,我絕對第一時間去死,絕不拖累別人。”
看著瞬間變臉的摯友和摯愛,我把嘴邊的話咽了回去。
拿起筆,麵無表情地在兩份協議上簽了字。
兩人拿著協議,歡天喜地走了。
我看著關上的大門,冷笑著撕碎了那張體檢單。
他們不知道。
得腎癌的人,是我妻子。
他們更不知道。
那片爛尾樓,今天剛被政府劃入重點地鐵樞紐擴建區。
下周就會啟動原價三倍的回購拆遷。
既然他們這麼迫不及待離開。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