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總說,人不逼自己一把,永遠不知道自己多能扛。
所以她和我爸設計了一套抗壓係統。
我和哥哥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
內容不固定,可能是獨自坐火車去外地取一份文件,也可能是三天內籌到五千塊。
考核墊底的人,下學期所有費用自理。
我自理了整整八年。
高中三年半工半讀,大學貸款加兼職,研究生靠獎學金。
而我媽每次打電話都要提一句,你哥已經在深圳買房了。
你哥帶爸媽去了馬爾代夫,你哥年終獎夠你掙十年的。
我沒哭過,我把所有委屈全部變成了案卷和出庭記錄。
二十四歲,我進了全市最難進的紅圈所。
第一個客戶是主動找到我的。
“我叫林鶴川,是你哥大學室友。”
我客氣地笑笑,問他什麼案子。
他猶豫了一下,壓低聲音。
“不是案子,是你哥讓我來的。”
“他快撐不住了,但不敢直接聯係你。”
“你爸媽給你看的那些他過得好的證據,沒有一條是真的。”
“他現在過得比你慘十倍。”
我手裏的筆掉在桌上,滾到了地毯邊緣。
那些年,我以為我在追一座高山。
如果那座山從頭到尾就是海市蜃樓。
我父母,到底在圖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