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小說寫了九年,在網上攢了五十萬讀者。
我爸從來沒點開過我任何一個鏈接。
"你那破玩意兒能交社保?能交公積金?"
他每個月準時往我微信轉兩千塊,附一句話:
"這是你考教師編的培訓費,別亂花。"
我沒報班。我拿那些錢續了服務器、買了寫作課。
他發現的那天,把我鎖在家裏斷了三天網。
"你給我想清楚,到底是你爸重要還是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重要。"
第四天他拿出一份協議放在飯桌上。
白紙黑字,大意是:若半年內未通過教資筆試,自願斷絕父女關係。
我媽站在旁邊,一句話沒幫我說。
我簽了。
半年後我考過了。以為能鬆口氣了。
他又拿出一份新的。
"筆試過了還得麵試。麵試過了還得考編。考完編你才算個人。"
那天晚上我坐在出租屋裏,打開空白文檔。
光標閃了兩個小時,一個字沒敲出來。
我突然發現我已經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為誰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