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何晏舟在一起五年,他教會我一個道理:
永遠別在他麵前提"想要"兩個字。
因為他會用同一種眼神看我,就像我在討飯。
第一次是我看中一條圍巾,商場打折才兩百塊。
他當著店員的麵把我拉走:
"你能不能有點出息?別看見什麼都想買。"
第二次是結婚紀念日,我說想吃樓下新開的日料。
他筷子一擱:
"在家做不一樣吃?你這消費觀遲早敗光家底。"
第三次是我媽化療需要換進口藥,差九千塊。
我開了三次口,每次都被他堵回來:
"你們家就知道找我要錢,我娶的是老婆還是供的是菩薩?"
最後那九千塊,是我賣了陪嫁的鐲子湊的。
從此我什麼都不跟他要了。
直到那天我給何晏舟送文件到公司。
遠遠看見他站在樓下奢侈品店門口,手裏拎著四個袋子。
身旁的女人踩著高跟鞋,指著櫥窗裏一隻包:
"我還想要那個。"
何晏舟笑著把卡遞給店員:
"你想要什麼都行,別心疼錢。"
那隻包,我在雜誌上看過價格,六位數。
我把文件放在前台,轉身走了。
原來我在你這裏,一直配不上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