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口氣租了八年的店麵,房東突然要漲五倍租金。
可我當時簽的租房合同明明還有六年才到期。
我拿著合同去理論,房東老孟翹著二郎腿坐在我店門口的躺椅上。
"合同?紙糊的東西,我說漲就漲。"
他兒子衝到我店裏把我囤的貨全部扔到馬路上。
整條街的商戶站在門口看,沒一個敢吱聲。
我報了警,警察來了,老孟笑嘻嘻遞煙:
"我跟這位小老弟鬧著玩呢。"
警察口頭教育幾句就走了。
可警察前腳走,他後腳就把我的店砸了。
隔壁賣早點的大姐偷偷拉住我:
"認栽吧,上一個跟他硬剛的人,被他找人打斷了三根肋骨,第二天就搬走了,連押金都沒敢要。"
我沒說話,彎腰把散落的貨一件件撿回去。
老孟在背後喊:
"要麼交錢,要麼滾蛋。"
在他眼裏我不過是個小本經營的外地人。
但他不知道的是,我這個外地人會給他帶來什麼樣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