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陳知棠失蹤了。
沒有電話,沒有留言,人就這麼憑空消失。
嶽父嶽母抱著我哭訴:
“知棠一定是出了什麼事,咱們一起找。”
於是我開始找。
第一個月,我跑遍了她所有可能去的地方,一無所獲。
第二個月,我辭了工作,把尋人啟事貼滿全城。
第三個月,我瘦了十七斤,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地找。
第四個月,我終於查到一點線索。
我連夜趕回家,想告訴嶽父嶽母這個好消息。
卻撞見他們在客廳說話。
“知棠今天又打電話來了,說小晏還是放不下,可能還要再陪一陣。”
嶽母歎了口氣:
“兩個人談了八年,說斷就斷,擱誰身上都得緩一緩。”
“知棠想好好跟他告個別,也算有始有終。”
嶽父沉默了一會兒,又說:
“就是敘川那孩子......這四個月把自己折騰成那樣,我實在看不下去。”
嶽母滿臉糾結:
“能怎麼辦呢,總不能告訴他知棠是自己走的吧。”
“再等等吧,等小晏那邊放下了,知棠就回來了。”
我站在門口,渾身冰涼。
四個月。
我瘋了一樣滿世界找她,怕她出事,怕她遇險,怕她死在外麵。
原來她隻是去跟前男友告別舊情。
既然如此,那我不找了,也不等了。
八年的感情她舍不得告別,我五年的真心,就當白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