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是強取豪奪文裏的女主,我是違背她意誌的產物。
即使後來他們恩愛兩不疑,她對也我沒有好臉色。
媽媽厭惡我,恨我。
“一看見你就想起那段黑暗時光,這是你欠我的!”
“你這種恨裏出生的孩子為什麼要活在世上,隻會膈應我。”
“你是天生壞種,社會敗類,遲早有一天會把我們所有人都害死!”
爸爸說,媽媽不是不愛我,隻是接受不了。
我信了,於是任打任罵絕不還手,每天刻意扮醜逗媽媽開心。
直到十一歲那年,他們生下了妹妹。
妹妹的名字叫懷瑾,美玉的名字。
看著我身份證上的“周錯”二字,終於清醒。
我的出生是個徹頭徹尾的錯誤。
媽媽從沒愛過我,也沒想過要愛我。
沒關係呀。
那我也學著不愛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