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座城市最大的民間救助基金審批人。
八年,經手六千個家庭,每一筆善款都花在了刀刃上。
捐款人信任我,我是終審委員會裏唯一有否決權的人。
今天來申請的是個二十出頭的姑娘,輪椅上坐著她癱瘓的父親。
她把一遝診斷書攤在桌上,最上麵寫著:漸凍症,晚期。
"叔叔,我爸以前是工地上的架子工,摔下來那天包工頭跑了。"
"我白天在奶茶店打工,晚上去夜市擺攤,可治療費還差四十萬。"
旁邊圍觀的人已經開始自發眾籌。
“我先捐五百,大家一起幫幫她!”
“審批人快點批啊,別走流程了!”
“如果這種家庭不幫,基金還有什麼意義?”
我翻開她提交的材料,在第七頁停住了。
我把材料合上,推回去。
"姑娘,這筆錢我不能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