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沈含霜為了陪我弟弟出國休養,隨手簽了我遞給她的離婚協議。
她連頭都沒回,隻丟下一句輕蔑的嘲諷:
“方檀,別用這麼下三濫的手段留我,阿哲在國外離不開人。”
七年後,她的車攔在我麵前,語氣高高在上。
“爺爺病危,唯一的遺願就是抱上曾孫。”
“你跟我回去,乖乖和我生下繼承人,沈家女婿的位置還是你的。”
我低頭看了看腳尖,想起那年為了求她別走,我在雨裏站到暈倒。
最後隻換來她一句“無理取鬧”。
現在的沈含霜,依舊覺得我會圍著她轉。
她不知道,沒了沈家女婿的光環,這七年我過得很好。
在她簽下離婚協議的第二天,我就娶了別人。
一想到妻子已經顯懷的小腹,我笑了笑道:
“沈小姐,恐怕要讓你失望了,這孩子我有,但不是和你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