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證上的名字是你們未婚時加的,性質上屬於贈與。如果對方拒絕配合過戶,你可以主張撤銷。"
"但我建議你先協商。真到了訴訟階段,對雙方都是消耗。"
我點頭。
"我知道。我試過協商了,他不同意。"
律師看了我一眼,推了推眼鏡。
"那就發一封律師函先。通常來說,收到律師函後對方會重新考慮。"
我簽了委托書。
律師函發出去的第二天下午,陸晉的電話來了。
這次不是溫和的語氣。
"程鳶,你給我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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