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淺淺,公司決定對你進行停崗審查。"
第二天一早,孫磊親自把通知遞到我手上。
"理由是什麼?"
"近期工作狀態異常,多次出現差錯,且有同事反映你存在情緒不穩定的表現。"
"哪個同事反映的?"
"這涉及他人隱私,我不方便透露。"
我接過通知書,看到上麵蓋著人事部和行政部的雙章。
審查期間停發工資。
"孫主管,"我把通知書疊好,放進口袋,"你的審批章蓋得很快,是提前準備好的吧?"
他沒說話,端著咖啡走了。
小林在茶水間堵住我:"淺淺姐,你被停崗了?"
"嗯。"
"因為什麼?"
"因為我知道了不該知道的事。"
她一臉茫然。
我沒解釋。
停崗的第一天,我沒有回出租屋。
去了市檔案館。
婚姻登記檔案是公開可查的,隻需要本人身份證。
我調出了我和黎修遠的結婚證存檔。
然後我又查了另一份。
黎修遠和周婉清的。
沒有結果。
他們沒有領證。
因為在法律上,黎修遠已經死了。
一個死人,無法登記結婚。
這意味著,我和他的婚姻關係,到今天為止,依然有效。
他給我寄的那份離婚協議,需要雙方到場簽字。
可一個"死人"怎麼到場?
他用了假身份活了兩年,如果走正規離婚程序,第一步就得恢複他的戶籍和身份。
而恢複的那一刻,假死的事就全暴露了。
他根本就沒打算跟我正規離婚。
那份協議不過是一張廢紙,哄我簽了字就當事情了結。
下午我去了律師事務所。
律師姓方,四十多歲,做婚姻案件做了十幾年。
"葉女士,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屬實,涉嫌詐騙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假死需要偽造死亡證明和火化證明,這都是刑事犯罪。"
"我知道。"
"但你目前手上沒有實質性證據。你說你在公司係統裏看到了他的外派信息,但那個頁麵可以隨時被刪除。你去過他現在的住處,也見到他本人了,但沒有錄音錄像。"
"他給我發過微信。"
"微信記錄可以作為輔助證據,但還不夠。你需要更直接的東西。比如他現在使用的身份信息,他在分公司的入職材料,以及最關鍵的,那份偽造的死亡證明是誰開的,火化手續是怎麼辦的。"
我咬著嘴唇。
"我之前在公司檔案室找到了他在死亡日期之前一個月提交的調崗申請,但文件被人拿走了。"
方律師摘下眼鏡擦了擦。
"葉女士,對方既然能策劃這麼完整的假死,背後的關係網不會簡單。你確定要走法律途徑?"
"確定。"
"那你需要拿到過硬的證據。一份就夠,但必須是鐵打的。"
我從律師事務所出來,天快黑了。
手機響了。
不是黎修遠,是他母親。
"淺淺啊,媽想你了。"
老太太的聲音沙啞,帶著氣喘。
"你最近怎麼樣?有沒有好好吃飯?"
"有的,媽。您身體怎麼樣?"
"老毛病,不礙事。你爸今天精神好一點,吃了半碗粥。"
她停了停。
"淺淺,你有沒有覺得......修遠走了之後,家裏的那些債主特別奇怪?"
"怎麼了?"
"上個月有個人來找我,說修遠生前還欠他八萬塊。我說不可能,修遠在世的時候你們把債都理清了,哪來的八萬。那人拿了張借條給我看,我不認識字多,但上麵的簽名看著不太像修遠的。"
"那張借條呢?"
"我沒給他。我說等我兒媳婦來了再說。那人就走了,後來沒再來過。"
"媽,那張借條您收好了嗎?"
"在呢,我壓在櫃子裏。"
"您幫我拍張照片發過來。"
過了十分鐘,照片傳來。
借條上的簽名確實是黎修遠的字跡。
但落款日期。
是他"死後"三個月。
一個死人,在死後三個月簽了一張八萬塊的借條。
我把照片轉發給方律師。
"方律師,證據來了。"
第二天,我做了一件所有人都沒想到的事。
我沒有報警,沒有去法院,也沒有去找黎修遠。
我穿上那件唯一一件沒起球的黑色西裝外套,化了淡妝,去了公司。
停崗期間,員工卡沒有被注銷。
我刷卡進了大樓。
周五上午九點半,公司季度總結大會。
全員參加。
會議室能坐兩百人,今天滿了。
我坐在最後一排,等所有領導講完話。
孫磊在台上彙報人事工作,侃侃而談。
我看著他,等他說完最後一句。
"孫主管。"
全場安靜。
所有人回頭看我。
孫磊眯起眼:"葉淺淺?你不是停崗了嗎?"
"我有件事要彙報。"
我站起來,走到過道中間。
"關於黎修遠。"
"黎修遠已經去世兩年了,"孫磊皺眉,"你......"
"他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