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係統消失後,四方商盟徹底成立。
北燕、南晉、西蜀與東楚簽下《四方共市盟書》。
盟書第一條。
四方十年內不得以沈佳音歸屬為由興兵。
盟書第二條。
舊債折入商稅分成,公開償還。
盟書第三條。
天幕商榜歸四方百姓共用,任何君主不得私自關閉。
盟書第四條是裴錚加的。
字跡清峻,落筆極重。
“沈佳音不再作為任何交易籌碼。”
我看到這一條時,心裏熱了一下。
拓跋烈冷著臉簽了。
蕭玨笑著簽了。
楚臨淵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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