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把女兒送到我媽那兒。
掏出手機,翻到通訊錄裏一個名字,劉磊。
我大學室友,政法大學碩士畢業,現在在京恒律所做合夥人。
婚姻財產方向。
三年了沒聯係過。
自從我在家帶娃,以前那些朋友就漸漸斷了。
電話撥過去,響了三聲就接了。
"臥槽,陳遠舟?"
劉磊那個大嗓門。
"你還活著呢?"
"磊子,方便見麵嗎?今天。"
他大概聽出了我語氣不對,沉默了一秒:
"下午兩點,京恒律所,你直接來找我。"
下午兩點,我坐在劉磊辦公室裏。
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劉磊聽完,靠在椅背上,表情從震驚變成憤怒。
又從憤怒變成一種職業性的冷靜。
"你現在手裏有什麼?"
"錄音,銀行流水變更記錄,還有那張卡。"
"公司工商信息查了嗎?"
"查了,法人是我,資質也是我。"
劉磊眼睛亮了一下。
"也就是說,這公司從法律上講,是你的。"
"但實際運營都是她在管。"
"那是另一回事。"
他坐直身體。
"遠舟,你聽我說。”
“法人是你,股權是你,工資卡是你名下。”
“這三樣東西加在一起,她想從法律上把你摘幹淨,幾乎不可能。"
我沉默了一會兒。
"磊子,還有件事。"
"周其琛,她的'合夥人'。"
我攥了攥拳頭。
"他們......不隻是合作關係。"
劉磊看著我,沒說話。
"你想離婚?"
我想了很久。
窗外的陽光照進來,照在律所那些整整齊齊的法律書籍上。
"我想要回屬於我的東西。"
我抬頭看著劉磊。
"每一分。"
劉磊笑了。
"行。"
他從抽屜裏拿出一份委托協議推到我麵前。
"簽了這個,從今天開始,我是你的代理律師。"
我拿起筆。
這次沒有猶豫。
簽完字,劉磊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我說了句話:
"明天早上九點,你去鼎元科技公司。"
"以法人身份,要求查閱公司近五年全部財務資料。”
“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任何人不能拒絕。"
"然後把這個交給她。"
我低頭看了一眼。
是一份律師函。
標題寫著:關於鼎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財務審計及股東權益保障的法律告知函。
落款:京恒律師事務所。
我握著那份律師函。
三年。
我當了三年的家庭煮夫,三年的隱形人,三年的工具。
這五年,她欠我的,該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