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後,案件開庭審理。
我作為被害人,出席了庭審。
法庭上,陳建依舊試圖狡辯,說自己隻是一時糊塗,沒有想過要詐騙,也沒有盜竊我的車輛,隻是借用一段時間。
他的律師也在一旁幫他辯解,說他的行為情節較輕,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但民警提交的證據,卻狠狠打了他們的臉。
完整的監控記錄、篡改的出入記錄對比、陳建的供述、我的錄音和打卡記錄、車輛檢測報告,還有保安和中年女人的證詞,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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