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靈活解釋
陳嘉銘點頭。
“但是第六十一條同時規定,CEO職務變動屬於特別決議事項,需要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謝京延本人持股百分之三十四,他不能出席,按照章程第七十條,他的表決權不能由他人代為行使——但也不能直接排除在外。換句話說,在謝總本人沒有書麵授權或被法定程序剝奪權利之前,這個議題根本不具備表決的合法基礎。”
會議室安靜了一下。
陳嘉銘轉筆的動作停了。
旁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