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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程烈的店開在市中心最繁華的地段。
這是一個糅合了酒吧和格鬥健身房的奇特地方。
一樓是燈光迷離的清吧,二樓則是荷爾蒙爆棚的格鬥場。
我踉踉蹌蹌地推開那扇沉重的木門時,一樓的調酒師正隨著藍調音樂輕輕搖晃著調酒器。
看到我這副狼狽的樣子,他隻是微微挑了挑眉,便熟稔地指了指通往二樓的旋轉樓梯。
“烈哥在上麵。”
我赤著腳,踩在冰涼的金屬樓梯上,一步步往上走。
越往上,激昂的音樂和拳頭擊打沙袋的悶響就越清晰。
程烈正站在拳擊台的圍繩邊,嘴裏叼著一根沒點燃的煙,雙手抱胸。
直到我走到他身邊,他才緩緩轉過頭。
他的目光在我紅腫的眼眶、淩亂的頭發和赤著的雙腳上一一掃過,最後定格在我手腕上那塊還沒消退的青紫瘀痕上。
他什麼都沒問,隻是把嘴裏的煙取下來,隨手扔進一旁的垃圾桶,然後脫下自己身上的外套,披在了我的肩上。
“去我辦公室坐著。”
我跟著他進了那間辦公室。
他從醫藥箱裏找出消毒水和棉簽,蹲下身,幫我處理腳底被粗糙地麵磨出的細小傷口。
刺痛感傳來,我忍不住縮了一下。
“疼?”他抬起眼,眸色深沉。
我點點頭,眼淚又不爭氣地湧了上來。
“知道疼,下次就記得穿鞋跑。”
他語氣平淡,手上的動作卻愈發輕柔。
從小到大,都是這樣。
我們的父母在一場車禍中早早離世,那年大哥才十八歲,我才八歲。
是他放棄了上大學的機會,一個人打好幾份工,把我拉扯大。
他吃過我沒吃過的苦,見過我沒見過的黑暗。
後來他結了婚,娶了一個門當戶對的富家女。
我以為他終於苦盡甘來,可沒過兩年,他就離了婚,淨身出戶。
所有人都勸他忍,說男人離了婚就掉價了。
隻有他自己,拿著僅有的一點積蓄,開了這家店。
他說,靠山山會倒,靠人人會跑,隻有自己的拳頭才是最硬的。
他用十年時間,活成了所有人都仰望的樣子。
果斷、強悍,從不拖泥帶水。
而我,卻長成了和他截然相反的模樣。
膽小、懦弱,遇到事情隻會忍。
當初不顧他的反對,一意孤行地娶了對我百般體貼、溫柔備至的謝婉,以為自己找到了終身的依靠。
現在想來,真是可笑。
“哥。”
我看著他利落的側臉,終於鼓起勇氣。
“我聽你的,我要打回去,然後離婚。”
程烈處理完我腳上的傷口,站起身,從吧台倒了杯溫水遞給我。
他居高臨下地看著我,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哦?我們家的小綿羊,終於想長出獠牙了?”
他伸手揉了揉我的頭發,語氣裏帶著一絲戲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