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室裏坐滿了人,每個組委會成員的麵前都擺著一份資料。
王曉雁孤零零地待在角落,等待宣判。
今天江柔隻委托了一位律師,全程沒有到場,似乎根本不在意結果。
“王小姐,您提供的郵戳手稿,並不能完全證明您是《未竟》的原創作者。”
“為什麼?”
“請先聽我說完。”他把材料合上,指尖壓著封口,“你與江柔女士是師姐妹關係,且有過多次創作交流。在這種情況下,單憑手稿無法證明是你獨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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