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結束後,我把金子賣了,買回了那間房子。
金價漲了,房價跌了,裏外裏還賺了一點。
我把房子鑰匙和剩下的錢寄給了我媽,附上一張紙條。
“贍養義務已履行。”
根據我和周瑤提供的線索,警方重新調查了那場火災。
房子一直沒有重新裝修,火災的現場保存完好。
警方重新進行了現場勘測,很容易便提取了需要的證據。
繼父被判了無期,路浩判了二十年。
二十年,剛好是我生活在泥潭裏的時間。
我和周瑤很快有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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