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協議簽完的當晚,我住進了總統套房。
剛洗完澡,手機就響了。
是陳宇媽媽打來的。
“林紓,你東西什麼時候搬走?蘇晴明天就要搬進來了。”
我擦著頭發:“張阿姨,我已經搬走了。”
“以後別再來煩我兒子了。”婆婆說,“你配不上我們陳家。”
我笑了:“是,我配不上。”
掛了電話,我給助理小艾發消息:“監控裝好了嗎?”
“裝好了,林總。六個高清攝像頭,客廳、臥室、廚房都有。”
第二天上午,蘇晴拖著行李箱進了我住了七年的家。
“媽,林紓的東西都扔了嗎?”蘇晴問。
“扔了扔了。”婆婆說,“她那些首飾我留下了,你看看有沒有喜歡的。”
蘇晴眼睛一亮:“真的嗎?”
“哇!這個鑽石項鏈好漂亮!”蘇晴拿起來戴上。
“你是我兒媳婦,這些都是你的。”
那條項鏈,18萬。
那對耳環,1萬。
那隻手鐲,25萬。
加起來,夠她們哭一陣子了。
下午,物業經理上門了。
“陳先生,物業費欠了半年,一共三萬二。”
陳宇懵了:“不是每個月都自動扣款嗎?”
“業主林小姐上個月通知我們停止代扣了。”李經理說,“她說讓您自己交。”
陳宇愣住了:“什麼業主林小姐?”
“林紓女士啊。”李經理拿出登記表,“這房子的產權人是她。”
“這房子是我買的!”陳宇一把搶過登記表。
蘇晴從臥室跑出來:“怎麼回事?”
“他說房子是林紓的!”陳宇臉色鐵青。
“怎麼可能?”蘇晴尖叫,“她一個做飯的,哪來的錢買房?”
李經理叫住他們,“物業費還是要交的,不然今天就要停水停電了。”
陳宇把房產證明扔在茶幾上,癱坐在沙發上。
蘇晴拿起來看,臉色也白了:“業主林紓......”
“怎麼可能?”婆婆搶過來看,“這不可能!”
“她一個孤兒,哪來的錢買房?”蘇晴說,“肯定是借的高利貸!”
“對!一定是高利貸!”婆婆說,“她家裏窮得叮當響,怎麼可能買得起房?”
“有道理。”陳宇眼睛一亮,“她肯定是借了高利貸,然後把房子寫在自己名下。”
“不會。”陳宇說,“我們已經離婚了,她的債務跟我無關。”
蘇晴出主意:“找律師把產權拿回來,這是陳宇的財產。”
“對對對!”婆婆說,“房子就是我兒子的!再把晴晴的名字也寫上。”
懷孕了果然不一樣,婆婆竟然舍得房產寫蘇晴的名字。
“小艾,讓律師準備起訴書。”
助理小艾小聲彙報:“林總,我調查了蘇晴,發現她根本沒有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