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後我看見他的眼睛後就暈了過去。
估計是被打暈的。
再醒來已經是一個小時以後了。
我連忙爬起來往山下跑。
一路跑一路哭。
到了山腳有信號了我就立馬報警了。
“那你的意思是凶手讓你看見了他,但隻是把你打暈而沒有殺你嗎?”
“是這樣的。”
“那凶手和受害人一樣的眼睛怎麼解釋?”
“解釋什麼?就是我看見的那樣啊,我印象很深刻,肯定沒錯啊。騙你幹什麼。”
“扣扣”
門外的警員敲敲門。
送來一份報告。
我瞄了一眼。
是受害人的屍檢報告。
林淩簡單翻閱了一下。
“受害人李橋,你認識嗎?”
“認識啊,我同事的朋友,一麵之緣我跟你講過的嘛。”
“屍檢報告顯示屍體的死亡時間在上午六點到七點左右,正是你在山腰的時候。他剩下的身體殘塊也在不遠處的山溝找到了。”
“所以呢?我就是來報個警告訴你們山上死了個人。配合你們錄完口供了還不放我走嗎?”
我不耐的皺起眉頭。
多美好的一個假日。
就這麼沒了。
“不好意思,你不能走。我們現在有理由懷疑你就是殺害李橋的凶手。希望你配合我們調查。”
我看向她。
“為什麼從我一進門的第一刻,你就覺得我是嫌疑人。”
“第六感。”
她看著我。
倒不像是在開玩笑。
我嗤笑。
“林小姐,你真夠不專業的,凡事要講證據,你憑第六感就給我定罪憑什麼?”
“請叫我林警官。”
她扣了扣桌子。
一臉的嚴肅。
“好的林警官。請您給我一個合理的理由告訴我你有什麼權利拘留我在這裏。”
“因為我覺得你是凶手,你就是啊。”
她笑著指著我說。
“那......那凶器呢?沒有凶器你怎麼給我定罪?”
我覺得好笑。
“我們警方已經在找了,會找到的,到時候就把你送進去。”
我不知道林淩跟我有什麼仇有什麼怨。
我沒見過她。
很肯定的說。
沒見過。
但是她從一開始就對我敵意滿滿。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調查期間警長的建議是讓我正常工作,有新的進展再叫我來。
但是林淩卻很堅定。
“不行,警長,不能放他走,他就是凶手!”
我真是百口莫辯。
都不知道怎麼說。
“林淩!你能不能專業點?你是個警員,沒有任何的理由你不能隨便冤枉人。”
“再不濟......再不濟取保候審呢?警長你相信我。”
她苦苦哀求著。
我搖搖頭。
“林警官,你對我敵意也太大了吧?”
“有你什麼事你給我閉嘴。”
她指著我鼻子怒罵我。
我輕輕摸了摸鼻子。
我是沒想到。
第一次報警居然是這樣的處境。
還遇到了這樣蠻橫不講理的警官。
真是莫名其妙。
“您先回去吧,感謝您配合調查。有事我們會再通知您。”
警長對我說。
我點點頭。
走出門。